|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农房建设有限公司 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泉州农房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案件本诉受理费14090元,由泉州农房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957元,由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