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清算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09民初1850号 原告: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何旭平,该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文斌,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名月,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清算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7日立案。原告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游佳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陆文君 |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