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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像摄影学会
湖南有点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湖南有点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在其公众号“长沙周末游”上刊登道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道歉内容由本院审核),期限为一周;

二、被告湖南有点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湖南有点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9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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