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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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三井企业有限公司 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呈诺非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铁西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8号金之岛城市广场C座1409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4-24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