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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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临沂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代偿款58708.94元及利息(以58708.94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临沂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因本案支出的财产保全费1020元; 三、驳回原告临沂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3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