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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福建圣和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闽0481执恢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营业场所永安市燕江中路2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489198592Y。

负责人:李兴超,行长。

被执行人:福建圣和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执行人福建圣和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福建圣和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永安市××开发区××号的房地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请求已全部执行到位。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长  陈祖军

审判员  陈敏霞

审判员  陈兴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刘晓慧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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