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周口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9)豫16民终355号民事判决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18)豫1602民初439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河南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60元,合计3840元,由河南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