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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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76元,减半收取288元,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负担,并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