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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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622841267003524371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500.00元。划拨至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账户名称: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分行营业室;账号:08570101040038347)。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