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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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平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在继承陆向虎遗产的实际价值限额内向***、***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03829.60元; 二、由***向***、***支付赔偿金人民币67943.2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96元(***、***已预交),由***、***负担1637元,***、***在继承陆向虎遗产的实际价值限额内负担3794元,***负担12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