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宁夏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宁夏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装修款32600元; 三、被告宁夏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12308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2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负担125元,被告宁夏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