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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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沈阳世代龙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查封动产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案件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福州泰禾新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