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新奥新城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新奥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青岛新奥新城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余款37532元、工程款延缓支付所产生的利息24000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9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