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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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全部本诉诉讼请求; 二、驳回广州市帝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诉讼请求。 本诉受理费3066元,由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3912.5元,由广州市帝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鉴定费77800元,由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负担23340元,由广州市帝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负担54460元(广州市帝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已经预交鉴定费77800元,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应负担的部分鉴定费直接支付给广州市帝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