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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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辽宁闽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东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华联置业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辽宁东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华联置业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9,29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辽宁闽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