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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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立达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博鳌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博鳌物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210626.02元、截止到2019年9月11日的利息10000元及之后的利息(利息计算:以210626.02元本金为基数,从2019年9月12日起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付); 二、驳回原告河南博鳌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