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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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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5元,由上诉人成都酷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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