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江油市中南石墨制品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于常勇名下位于江油市中坝镇金轮干道11号11栋1楼3132号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沈莉珊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沈莉珊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沈莉珊可持本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