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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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2019)晋0702民初229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2019)晋0702民初2299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五项。 三、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位于榆次区迎宾西街银海心悦9号楼B座二层部分和三层全部及厨房、大厅公摊的案涉租赁房屋腾交***。 四、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租赁保证金213500元。 五、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5日的租金70698.9元及违约金7069.9元。 六、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2019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11日的逾期搬离占用费148104元。 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电梯费、环卫费62860.8元。 八、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九、驳回***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735元,由***负担10783.4元,***负担2951.6元;反诉费6012.6元,由***负担2110.6元,由***负担39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416元,由***负担13224.9元,由***负担1119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