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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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徽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徽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2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息1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20618元,减半收取1030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