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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南城百货有限公司
南宁市益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向该院预交上诉费,逾期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7-02-08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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