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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丰盛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
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
山东奥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临沂嘉磊石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山东奥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临沂嘉磊石材有限公司、山东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00万元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户(户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帐号:31×××23),期限为一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6-26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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