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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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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止本院(2020)苏0113执保201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南京公司在南京银行汉中西路银行01×××1400006保证金账户及其子账户内2000万元存款的执行;

二、驳回南京银行的其他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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