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盱眙县四方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公司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盱眙县长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27063.69元。

二、被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7156.99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开户银行: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账号:20000425766410300000155)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51元,减半收取1725.50元,由原告***负担147.5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公司负担1391元,由被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负担18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4-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