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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藏磊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娘毛才让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2795.05元(原告已预交),由娘毛才让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5元(反诉原告已预交),由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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