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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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福满圆调味品有限公司 毕节市蔡宏农产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周会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周会应在本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毕节市蔡宏农产品有限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99850.00元、诉讼费1148.00元及本案的执行费人民币1415.0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