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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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鸿华实业有限公司 株洲市湘澳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株洲市湘北矿冶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省鸿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211执恢37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丰叶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谢理,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市湘北矿冶设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鸿华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易练威,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株洲市湘澳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湖南省鸿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株洲丰叶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株洲市湘北矿冶设备有限公司、株洲鸿华实业有限公司、株洲市湘澳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鸿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株洲丰叶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6日申请恢复执行部分金额,现该部分金额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执行员 吴卫群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杨 清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