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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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中安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2597291.94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徽中安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保证金10万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0年1月1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安徽中安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7440元,退还原告安徽中安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3440元(因诉讼请求标的额减少),由被告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承担3.4万元;鉴定费10万元(原告安徽中安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