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佳木斯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佳木斯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同江市翰林苑小区15号楼4单元6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 案件受理费1807元,由被告佳木斯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