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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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诚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合肥庐阳区新风木材经营部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保证人陈守一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在保证责任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合肥庐阳区新风木材经营部清偿债务155170元。 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2-13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