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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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环宇石化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河南环宇石化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118号楼1-9层1号,不动产权证号:1501087437,面积:2697.43平方米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云翔路中段南侧1幢,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修武县不动产权第0002780号,面积:2485.62平方米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河南环宇石化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斗五路西侧,不动产权证号:修房权证城字第××号,面积:1311.09平方米的查封。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河南环宇石化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斗五路西侧,不动产权证号:修房权证城字第××号,面积:536.82平方米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