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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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3707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被告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