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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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美驭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美驭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安徽美驭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