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惠伊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1075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广州惠伊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向索金叶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的劳务报酬27430元; 三、驳回索金叶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3元,由广州惠伊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46元,由索金叶负担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5元,由广州惠伊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91元,由索金叶负担1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