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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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建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原告***按国土房管部门关于办理房地产证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办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河畔东街61号1301房的房地产权证。 本案受理费3693元,由被告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