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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三狮集团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简称:徽商银行淮北烈山支行)
安徽宿州金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州金钉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金屯集团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881.5元,由安徽宿州金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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