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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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艺术科技发展公司 武汉市洪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北省文化艺术科技发展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湖北省文化艺术科技发展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