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众诚汇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临汾市玉亚商贸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晋鲁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山西众诚汇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山西众诚汇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临汾市玉亚商贸有限公司履行货款3801004.94元,并支付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同期贷款利息、迟延履行金、执行费、诉讼费。 如不服本裁定,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