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万荣县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万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人身损失27436.09元,赔偿原告***损失37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