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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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 天津福聚盈钢管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天津市文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800元,退回原告天津市文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