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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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优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重庆育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重庆市中融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育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服务费5200元、贷款服务费2000元,共计72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育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约金(以居间服务费5200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25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居间服务费支付时止); 三、驳回原告重庆育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0元,减半收取计30元,由原告重庆育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5元,被告***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