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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赣州康源置业有限公司
赣州豪峰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市蟠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赣州豪峰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318元,原告赣州豪峰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预缴,由原告赣州豪峰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659元,剩余13659元由法院退回原告。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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