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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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云峰地热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龙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和利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沈阳和利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32,689元; 二、被告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沈阳和利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711,62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075元,由被告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反诉费2,300元,退回给被告沈阳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