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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商容实业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鸿达盛鑫(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唐山境界仓储有限公司
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鸿达盛鑫(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唐山境界仓储有限公司、唐山商容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875442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预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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