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商容实业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鸿达盛鑫(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唐山境界仓储有限公司 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鸿达盛鑫(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唐山境界仓储有限公司、唐山商容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875442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预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