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 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典当纠纷 |
| 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帝青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657051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