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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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人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江北老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投资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成都江北老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投资款27,500元; 二、***、成都江北老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8,250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1元,减半收取350.5元,由***、成都江北老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