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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
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予原告(反诉被告)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撤回对被告(反诉原告)青羊区畹町意达仿古家俱店的起诉。

二、准予被告(反诉原告)青羊区畹町意达仿古家俱店撤回对原告(反诉被告)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的起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15915元,减半收取7957.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青羊区畹町意达仿古家俱店承担。

裁判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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