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 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原告(反诉被告)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撤回对被告(反诉原告)青羊区畹町意达仿古家俱店的起诉。 二、准予被告(反诉原告)青羊区畹町意达仿古家俱店撤回对原告(反诉被告)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的起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15915元,减半收取7957.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成都新通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通惠酒店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青羊区畹町意达仿古家俱店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