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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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 国网卓越科技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七日内,原告国网卓越科技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向被告***支付2016年至2017年8月年度项目提成绩效差额69213.67元; 二、第三人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国网卓越科技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原告国网卓越科技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国网卓越科技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负担5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5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二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