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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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海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朔支行 大通县海明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大通嘟莱涮餐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移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受理费4626元已减半收取,全额退还原告青海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