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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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务工程处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1民终3956号民事判决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2)江民一初字第249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240元(***已预交),由一审法院退还***;公告费35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40元(***已预交),由二审法院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